當初,只是想找一個值得自己愛的人,靜靜的陪他走完一生……
結果,卻找了一個不願生活在一起的人,以及那無法接受的心結……
來自家庭的壓力,大家都有,既然原則方面達不成一致,也就沒有必要再繼續下去。
於是狠心丟掉了這份感情,跟自己說,長痛不如短痛,這樣對誰都好。
沒有什麼可怪的,要怪,就怪自己當初太過草率。
一個朋友說,你這個人好矯情啊,搬個家都要發這麼多感慨。
我只是笑笑,無言以對。
搬家那天,決定分手。悲劇的是,搬到了距它家只有三分鐘的地方。每次想要回到住處,都要經過它家門前。
曾經,只是想,搬到它家附近,不也算在一起生活了嗎,何必拘泥於形式呢?
三分鐘的路程,咫尺天涯。
它說,你能不能快點吃,我下午有事。
我笑笑說,這頓飯,只花了你一百塊,真是便宜你了,之後沉默。
我知道,這是最後的午餐。
突然想起情人節那天,在蛋糕上寫了要愛它一生一世。可是寫完就後悔了,一生一世,多麼鄭重的承諾,我給的起,可它承受不起。
人生第二次戀愛,只維持了不到兩個月,敗筆。所謂來的快,去的也快。或許,這根本不能稱之為愛。遇人不淑,也只能這樣搪塞自己。
明知是要傷,還是選擇了愛。只是。沒想到,竟然結束的那麼快。其實,有的時候,只是假裝絕決。我知道,自己從來都是一個優柔寡斷的人。
它說,你別太執扭。這個世界上沒有天長地久。我說,你不過比我大三歲,別裝的先知一樣,小心被雷劈。
決定不做朋友,怕哪一天無法控制自己,把它緊緊的擁入懷中。
再見,再也不見。
放棄,真不是一件讓人心情舒暢的事。還是會傷,會回憶,會感慨,會把不能稱之為回憶的碎片輕輕的串聯起來,讓它隨風輕揚,直至看到淚流滿面。
愛,是莫可名狀的傷。
一覺醒來,總是感到莫名的脆弱。也許是因為積聚了整個白天的堅強在睡夢中悄悄的瀰散,所以,寫下了這毫無思緒的文字。只是想發洩一番,別無他意。
算了,還是趕緊瞇上一覺,用輕鬆與快樂迎接新的一天。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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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irellemayzh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